星期五, 5月 06, 2005

推拿手法的操作要點

推拿手法的操作要點


推拿手法的熟練程度與如何運用對治療效果有直接影響。手法要持久、有力、均勻、柔和,從而達到深透作用。
所謂「持久」是指手法能繼續運用一定時間
所謂「有力」是指手法要有一定力量,而這種力量又要根據病人體質、病症與不同部位來決定:
所謂「均勻」是指手法動作要有節奏,速度不要時慢時快,壓力不要時輕時重:
所謂「柔和」是指手法輕而不浮,重而不滯,用力不可生硬租暴或用蠻力,變換動作要自然。
以 上各點是互相聯繫的。要熟練掌握各種手法,並能在臨床上靈活應用,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練習和臨床實踐,才能由生而熟,熟而生巧,乃至得心應手。如醫宗金鑒 說:「一旦臨床,機觸於外,巧生內,手隨心轉,法從手出。」‧ 推拿療法在操作要掌握一些要點,若能很好地掌握這些要點,治療收效較快;如果掌握不好或沒有按照這些要點操作,就可能出現某些不該有的反應。現簡介如下:

(1)點、線到面,次序分明:
這是推拿操作次序安排的問題。某些病證,經過診新後,決定採用哪一種適宜的推拿手法,
治療時,必須按照操作的步驟進行。例如決定採取全身性的推拿法,從選定部位的一點和它
的周圍開始,然後循著推拿線路延展到整個身體。這樣,身體受到推拿操作節律性地按撫而
感到輕鬆、舒適愉快。

(2)運用「八要」按步進行:
所謂「八要」,就是輕重、淺深、快慢、緩急等要訣。在推拿操作時,包含著一定的對立統
一關係,它與手法和次序有關。

「八要」之進行次序為
1.由輕而重;
2.由淺而深;
3.由慢而快;
4.先急後緩。

(3)靈活機動、臨症變通:
推拿治療的整個過程,要精細地研究疾病的特點,隨時觀察病情的變化,及時決定適宜的治
療方案。

4.推拿療法的適應症和禁忌症

適 應症: 推拿的適應症比較廣泛。如外感的發熱發冷、頭痛、頭暈,以及昏厥的急救:內傷雜病的慢性泄瀉胃脫痛、腰痛、遺尿、痺證:外傷科軟組織損傷、膀椎間盤突出、 頸椎病、漏肩風、胸協迸傷、脊柱骨關節炎;皮膚科癱、腫、瘡、癤:小兒的疳積、急慢驚風、小兒麻痺後遺症;婦科的痛經等等。

禁忌症:推拿的禁忌症大致上可歸納為以下幾點:

(1)病程已久,患者體弱,禁不起最輕微的推拿、按壓,如不注意這些情況,太過大意 地進行操作,就會出現眩暈、休克的症狀。

(2)燙火傷患部不宜推拿;患部周圍忌重推拿。


(3)傳染性或潰瘍性的皮膚病如疥瘡、無膿性瘍和開放性創傷,不宜推拿,但輕症或局限 性的皮膚病,可不受這種限制。

(4)懷孕 5個月以下,或有懷孕徵兆者;經期、產後惡露未淨時(子宮尚未復原),小腹 部不可推拿,以免發生流產或大出血。

(5)急性傳染病(如傷寒、白喉等),各種腫瘤以及其它病情嚴重的患者,都不宜推拿。

(6)極度疲勞和酒醉的患者,不宜推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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